随着2019年1月1号越来越近,社保划归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的日子也快到了。近一段时间,许多企业都会咨询到有关劳务派遣用工的问题。今天我们就从劳务派遣的概念、用工比例及岗位限制、税前扣除、社保缴纳、增值税计算及开票、会计处理等方面来和大家聊一下劳务派遣的那些事。
劳务派遣的概念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及岗位限制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中有关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遗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遗劳动者人数之和。”
劳务派遣用工支付的工资薪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34号规定:“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劳务派遣用工,由谁来缴纳社保
根据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中的规定:“使用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工,其人数和工资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不直接支付劳务工的工资,而是向劳务输出方支付劳务费,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工资和人数;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则应由劳务使用方统计工资和人数。输出和使用劳务工单位的缴费基数以谁发工资谁计算缴费基数的原则执行。”
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怎么缴纳增值税及开具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公司如何开具发票,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比如一个劳务派遣公司,2018年10月份收取劳务派遣费100万元(含税价),支付劳务派遣员工90万元的工资福利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该劳务派遣公司选择采用差额纳税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发票应该如何开具呢?
该例中,劳动派遣有三种开票方法:
第一种方法公司可以开一张100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取得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种方法公司可以开一张90万元的普票和一张10万元的专票,发票取得方可以按照10万元专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第三种方法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差额开票的功能,开具一张差额开票,这个专票上的税款就是4761.9元,价款是995238.1元。发票取得方可以凭借发票上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
如果该例中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并选择一般计税方式,可以开具一张1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6%),并抵扣相应进项税额。但由于工资社保等事项无法抵扣,所以税负较高。发票取得方可以按照增值税专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劳务派遣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1、用工单位的会计处理
当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由用人单位承担时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管理费用—劳务费 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注:按照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发票上的税额
贷:应付帐款 注:记载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金额
应付职工薪酬 注:记载直接支付给员工的金额
当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时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管理费用—劳务费 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注:按照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发票上的税额
贷:应付帐款 注:记载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全部金额
2、劳务派遣公司的会计处理
当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由用人单位承担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注:收取的用人单位支付的管理费等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时
(1)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
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2)采用简易计税,选择差额纳税的
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注:纳税义务发生计提增值税
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注:实际会计处理时,也有将“销项税额抵减”金额调增还原至“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
申报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缴纳)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结平
贷:银行存款